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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汇报
2009-03-05 09:58  文章来源:新晃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自2008年12月以来,我县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市商务、财政等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商务、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家电下乡工作,销售逐步加快,市场秩序稳定,群众反映良好。截止2月底,我县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计193台(件),销售总额36.88万元。其中冰箱85台,彩电60台,手机0,洗衣机48台。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保障有力。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农政策,为了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多次听取商务局、财政局的工作汇报,为促进家电下乡工作有序健康开展,专门下发了《新晃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晃政办函[2009]4号),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远松为组长,常委副县长姚茂良为执行副组长,县财政、商务、公安、宣传、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家电下乡工作指导协调组,负责协调解决家电下乡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稳步推进。商务局下发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公告与宣传提纲5000多份,要求每个行政村及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必须张贴至少一张公告,另给销售网点印发宣传彩页资料2000余份,详细介绍了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要求各网点学习并散发给进店的农民群众。县有线电视台对我县审核通过的“家电下乡”的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报道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商务局加班加点进行实地察看和资料审核,截止2月底,全县共备案登记销售网点32家(其中县城9家,乡镇23家)。财政局、商务局联合通过巡回指导方式,帮助乡镇财政所、销售网点设立专柜,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使之速迅开展销售业务,并能及时登录销售信息。组织全县25家备案的销售网点操作人员参加《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由省商务厅及家电下乡管理系统开发管理单位授课,学员们掌握了操作《系统》的基本知识。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全县家电下乡工作指导协调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立足部门实际,结合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工商、质检部门认真查处销售环节中的违规不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安部门认真维护集中销售现场秩序,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购销环境;商务部门周密组织,并组成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共同营造了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家电下乡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个性或共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级网点没有配置电脑,需由县城经销商代录,造成录入信息与实际销售数据相差较大。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的系统操作不熟练,甚至不会操作,个别网点密钥尚未激活,一些信息尚未登录,对农民补贴兑现工作影响很大。二是家电下乡产品县级经销商销售利润低,有的品种扣除销售成本及税金后甚至赔钱,导致部分经销商不愿意开具税务发票。三是由于利润低及监督工作不够,出现个别销售网点擅自撕毁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当作普通商品出售获取较高利润的现象。四是商务部、财政部只是考虑给予百姓补贴,让百姓受惠,却没有考虑给予县级商务部门一定的工作经费,加上本级财政也没有家电下乡工作预算经费,给商务部门对各乡镇销售网点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及时汇报,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电下乡是一个声势浩大的惠农工程,县委、县政府已将家电下乡工作列为2009年为群众着力办好的实事之一,要求将好事做实、实事办好,广大农民对这项支农惠农政策都非常期盼。在下一步工作开展中要求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切切实实地把这项惠农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把农民应得的补贴及时补贴到位,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从前一段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来看,相当数量的农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得还不够,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服务网点统一标识以及销售网点的产品公示和农民购买须知等家电下乡政策采取灵活机动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政策,懂得政策。
(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信息,认真研究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商务局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信息,认真研究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县级配套补贴资金及时兑付,要求给予商务部门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协调税务部门,尽快解决部分网点不能开具正规发票问题和简化领取发票手续问题;配合宣传部门,立足正面,典型引路,促进宣传工作;协同工商、质检部门,确保产品质量;联系公安部门,确保经营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乡镇政府,落实审核人员、办公场所、联网设施,迅速开展资金兑付工作。加强对各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的指导,尽快帮助各销售网点普及电脑知识,努力做到销售与录入同步进行。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农民消费特点,向企业提出销售建议,保障产品适销对路;及时帮助企业和网点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继续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在空白乡镇加快网点布局,方便群众。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并做好销售信息的登录工作。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搞虚假宣传的,坚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农害农、扰乱流通秩序行为的,坚决取消其销售资格。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工作分工和安排,落实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现象。同时,我们将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和投诉的内容,通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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